材料

軟式化妝包該選RPET還是原生聚酯?什麼情況適合用再生材?

兩種布料都是PET。選擇的關鍵在於色彩控制、證明文件,以及準備印上的宣稱,而不是哪一種比較好車縫。

Published By ROOTSMEN產品開發團隊
快速解答

當專案需要有文件支持的再生成分宣稱,而且配色可接受批次間稍大的色差時,選RPET;若多次追加訂單之間的顏色一致性更重要,則選原生聚酯。兩者都是PET,因此裁切、車縫及塗層加工的表現幾乎相同。真正的差異在文件:再生宣稱需要範圍證書與交易證書,而GRS 5.0及RCS 3.0將於2026年12月31日強制適用。

軟式化妝包通常由單層或附薄內裡的外殼、拉鍊及標籤組成。表布是材料成本中占比最大、也最顯眼的部分,因此是否使用再生材,通常從這裡決定。

買家常把這個選擇視為性能問題。實際上,在軟式小包常用的布重範圍,以相當紗線織成的再生聚酯與原生聚酯,表現接近,結構很少是決定因素。真正要問的是:是否需要再生宣稱、能否備齊文件,以及配色能否容許再生原料的差異。

RPET與原生聚酯究竟差在哪裡?#

兩者都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。原生聚酯由新的石化原料聚合而成;RPET則使用回收的PET,最常見的是消費後瓶器,也可能來自紡織品或生產廢料,經清洗、重新熔融及擠出製成纖維。

全球回收標準(GRS)及回收聲明標準(RCS)的持有組織Textile Exchange,依ISO對「再生」的定義驗證再生投入材料,並接受消費前及消費後材料。這對吊牌很重要:「再生」是有定義的用語,不是對布料外觀的描述。

不變的是規格中要求的布料結構。不論原料來源為何,300D或600D平織布、PU或TPU背層,以及防潑水整理,在技術規格書上的寫法都相同。我們關於丹尼數的文章說明了這項規格該怎麼寫。

裁切、車縫與塗層加工的表現有何不同?#

工廠通常以相同方式處理這兩種布料:裁切、車針、車線及縫份依布重與結構決定,而不是依原料來源。塗層及貼合產線也都將其視為聚酯處理。如果工廠只因表布是再生材,就提出不同結構,應詢問原因;答案應來自該布料的測試結果,而不是「再生」這個字。

若出現差異,通常來自個別布廠與批次,而不是材料類別。某家布廠的再生基布,可能比另一家布廠的原生布更挺,也可能更柔軟。因此應比較預計供應大貨的布廠實際布樣,而不是只比較纖維種類。

RPET在哪些地方要特別留意顏色與批次差異?#

再生切片會帶有其原料來源的特性。Textile Exchange的Calibration 300指出,未染色纖維「可能因原料來源而出現固有色差」,染廠必須針對基底色調整。深色與中間色通常不容易看出這種差異;在美妝系列常見的淡粉色、裸色及白色上,則較容易呈現批次間的色偏。

三項控制有助於管理色差。首先,在實際再生基布上確認染色小樣,而不是以原生布替代。其次,確認顏色採用布染,還是原液染色(在纖維階段進行溶液著色)。最後,每批大貨在裁切前,都要與核准的標準色樣比對;我們在染色小樣與色偏原因一文中有進一步說明。

原液染色RPET現在也涉及認證文件。Textile Exchange的Calibration 300自2026年12月1日起強制適用,將在任何階段以染料或顏料著色的纖維,包括原液染色,均歸為「已染色纖維」(代碼PC0033)。過去申報為未染色的布料,可能需要更正文件。

選RPET是為了再生宣稱,但能否宣稱取決於哪些文件?#

再生成分宣稱以兩種文件為基礎。範圍證書證明某個設施已通過處理該材料的認證;交易證書則證明特定批出貨使用了該材料。我們關於再生材料宣稱驗證的說明,逐一介紹每份文件應做的四項檢查。

門檻很重要。依GRS規則,再生成分至少20%的產品可進行企業間交易,但面向消費者的標示要求至少50%;RCS是要求較精簡的標準,沒有GRS附加的社會、環境及化學品要求。Textile Exchange新的Materials Matter Claims and Labeling Policy將改變這項規定:政策於2026年12月31日生效,2029年6月30日起強制適用,面向消費者的宣稱要求最低30%的認證成分。過渡期間,應向認證機構確認,標籤將依哪一套宣稱政策核發。

標準本身也在改變。GRS 5.0及RCS 3.0於2026年7月1日發布,並於2026年12月31日與修訂版Reclaimed Material Declaration Form一同強制適用。應詢問布廠,其證書是依哪個版本稽核,以及下一次稽核的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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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歐盟與美國可以印上哪些宣稱?#

自2026年9月27日起,Directive (EU) 2024/825禁止「環保」等一般性環境宣稱,除非業者能證明具公認的卓越環境表現。如果在同一媒介上清楚說明宣稱的具體內容,就不屬於一般性宣稱。小包標籤寫「表布:100%再生聚酯」是具體說明;「環保小包」則不是。

在美國,FTC Green Guides(16 CFR 260.13)認為,除非材料是從廢物流中回收或轉移而來,否則再生成分宣稱具有誤導性;對消費前來源,還必須提出佐證。

必須考慮整件產品。Textile Exchange建議逐一標明認證組件,並對拉鍊等未認證配件加上免責說明。若表布是RPET,但內裡、拉鍊布帶及拉片是原生材,標籤就必須說明宣稱涵蓋哪個部分。

兩種材料應如何用相同方法測試?#

性能取決於布廠與批次,因此無論原料來源為何,都應指定相同測試方法,依結果而非標籤判斷。對軟式小包而言,實用的測試項目並不多:

  • 表布撕裂力,例如依ISO 13937-2(褲形試片法)測試
  • 拉伸強度,例如依ISO 13934-1(條樣法)測試
  • 依ISO 105-B02測試耐光色牢度,適用於在強光櫃檯展示的小包
  • 依ISO 105-X12測試耐摩擦色牢度,適用於深色小包接觸淺色包裝的情況

若布料有防潑水整理,而小包將在歐盟銷售,應要求依REACH Annex XVII entry 79出具測試報告:自2026年10月10日起,供一般大眾使用的服裝及相關配件紡織品,其均質材料中的PFHxA及其鹽類須低於25 ppb,PFHxA相關物質須低於1,000 ppb。法規前言以手提包作為相關配件的例子;其他消費性紡織品則自2027年10月10日起適用。

應向布廠詢問哪些問題?#

指定表布前,應先取得以下五項書面答覆:

  • 範圍證書依哪項標準與版本稽核,以及有效期限
  • 是否每批出貨都核發交易證書,由誰提出申請
  • 成品布的再生比例,而不只是紗線的再生比例
  • 顏色採布染或原液染色,以及依Calibration 300如何申報
  • 使用哪些整理加工,以及能否按均質材料提供PFHxA測試報告

若布廠無法回答前兩項,布料仍可能是再生材,但不能印上再生宣稱。

最後應如何選擇?#

當簡報要求再生成分訊息、配色為中間色或深色,而且布廠能提供有效證書及每批出貨的交易證書時,可選RPET。若系列需要多次追加訂單間的精準顏色一致性、顏色非常淺,或宣稱涵蓋的產品比例太小,以致增加風險卻無法傳達有意義的訊息,則選原生聚酯。

無論選哪一種,都應在打樣前把決定寫進技術規格書,讓產前樣(PPS)使用預計大貨生產的材料製作。

表:軟式化妝包用RPET與原生聚酯比較
比較項目RPET(再生聚酯)原生聚酯
聚合物PETPET
原料回收PET,通常來自消費後瓶器新的石化原料
裁切、車縫、塗層製程相同;應依個別布廠的布料判斷製程相同
批次色差可能較大,淺色最明顯差異較小
文件範圍證書+每批出貨的交易證書標準材料聲明
可支持的宣稱已認證且高於門檻時,可作具體再生成分宣稱不支持再生宣稱
適合情況簡報要求再生訊息;中間色或深色配色追加訂單間需精準的顏色一致性
注意事項GRS 5.0/RCS 3.0過渡;已染色與未染色申報;宣稱未涵蓋的配件在歐盟,任一布料都不得使用籠統的「環保」字樣,除非能證明具公認的卓越環境表現

引用來源#

  1. Textile Exchange — 回收聲明標準(RCS)及全球回收標準(GRS):ISO對再生的定義;20%企業間交易(B2B)/50%消費者標示;GRS與RCS差異。https://textileexchange.org/recycled-claim-global-recycled-standard/(官方)
  2. Textile Exchange — 標準政策與資源更新:GRS 5.0/RCS 3.0於2026年7月1日發布,2026年12月31日起強制適用;RMDF強制適用;Calibration 300(已染色/未染色、PC0033、2026年12月1日起強制適用);Materials Matter Claims and Labeling Policy的30%門檻、2026年12月31日生效、2029年6月30日起強制適用;MMS於2026年12月31日生效、2027年12月31日起強制適用;TE-301對未認證配件免責說明的建議。https://hub.textileexchange.org/home/site-wide-content/standards-policy-updates(官方)
  3. Directive (EU) 2024/825(賦能消費者參與綠色轉型)。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dir/2024/825/oj/eng(官方;2026年9月27日適用日期經歐盟執委會ECGT FAQ確認:https://commission.europa.eu/document/download/3c257883-bb2a-4dd9-a6dc-501d587bb34f_en?filename=ECGT+Directive+FAQ_update+with+CPC+Common+Understanding.pdf)
  4. 16 CFR § 260.13再生成分宣稱(FTC Green Guides)。https://www.law.cornell.edu/cfr/text/16/260.13(官方條文,LII的eCFR鏡像)
  5. 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4/2462 — REACH Annex XVII entry 79(PFHxA):25 ppb/1,000 ppb,服裝及相關配件自2026年10月10日起適用。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24/2462/oj/eng(官方)
  6. ISO 13937-2:2000撕裂力,褲形試片法。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23370.html(官方)
  7. ISO 105-B02:2014耐人造光色牢度。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65209.html(官方)
  8. ISO 13934-1:2013布料拉伸性能,條樣法。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60676.html(官方);ISO 105-X12:2016耐摩擦色牢度。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65207.html(官方)。
  9. Textile Exchange — Calibrations Log TE-TXL-LOG-221(Calibration 300,註4(d):未染色纖維可能因原料來源而出現固有色差)。https://textileexchange.org/app/uploads/2026/08/TE-TXL-LOG-221-V2026.8-Calibrations-Log.pdf(官方)

常見問題

規劃專案時,這個主題最常被問到的問題。

材料本身不一定較弱。兩者都是PET,在軟式小包常用布重下,布廠與紗線的影響大於原料來源。兩種布料都應指定相同的撕裂及拉伸測試,例如ISO 13937-2與ISO 13934-1,再依結果核准。

再生原料的基底色可能不同(Textile Exchange指出,未染色纖維可能因原料而呈現固有色差),染廠必須進行修正。淺色最容易看出差異。應在實際再生基布上確認染色小樣,並在裁切前將每批大貨與核准的標準色樣比對。

依現行GRS宣稱規則,面向消費者的標示至少需要50%再生成分;企業間交易的最低門檻為20%。Textile Exchange的Materials Matter標示政策於2026年12月31日生效、2029年6月30日起強制適用,面向消費者的宣稱最低門檻為30%,因此應向認證機構確認標籤適用哪項政策。

2026年7月1日發布的GRS 5.0及RCS 3.0,將與修訂版Reclaimed Material Declaration Form一同強制適用。Materials Matter Standard也在同日生效,符合適用條件的稽核自2027年12月31日起強制採用。

不能只用籠統字眼。自2026年9月27日起,Directive (EU) 2024/825禁止一般性環境宣稱,除非能證明具公認的卓越環境表現。應說明哪個部分是再生材,以及比例多少,例如「表布:100%再生聚酯」。

不一定,但宣稱必須說明涵蓋範圍。Textile Exchange建議標明認證組件,並對拉鍊等未認證配件加上免責說明。若拉鍊、內裡或拉片使用原生材,標籤就應清楚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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